中国从古至今,自上而下的封建专制沿用了几千年,与这一制度并行的是伦理道德的约束。严刑峻法是作为稳固专制统治的工具,而单一的严刑峻法对国家的治理是不足的,这就势必需要发挥精神文化的作用,也就是伦理道德在封建专制中的重要地位。伦理道德中的文化区分了男女、君臣、父子、尊卑,女人听从男人的吩咐,臣子听从君主的派遣,父慈子孝,男尊女卑。读书人是深受伦理道德的影响,大多数的读书人也已伦理道德作为自己的行为规范来约束自己。道德伦理的约束与执行首先以当权者为首作出表率,当权者遵守伦理道德,大臣们遵守统治者的命令,而百姓则服从朝廷的管理。部分官员能够认识到法治存在的局限性,但他们认为一个人只要懂得孝悌、忠义、仁爱,也就是遵守伦理道德,那他自然也就能够正直守法。
海瑞仕途二十余年,他所信奉的道义饱受争议,又有被人尊崇的部分也有被人唾弃的部分。他作为一个读书人来服务于民众牺牲自我固然可以,但这种奉献精神发挥的作用却极为微薄。海瑞以一个读书人的文人身份来治理民众,但他是一个饱读诗书的儒士,他受封建专制影响至深,他的一生都在以伦理道德来为人处世。所以,海瑞以伦理来谈法律,法律离不开伦理的束缚,个人的道德无法补救法律的不足。以海瑞为代表的文人墨客所不能认识到的是,他们无法应对复杂多变的外界变化,不离开伦理道德谈法律那就还是在谈伦理道德。
始终围绕伦理纲常确立的道德规范作为拟定法律和执行法律的依据,而意识不到立法、守法、行法的重要性。如在伦理道德与法律之间选择一种方式来作为伦理与法律的过渡,是符合时代发展需要的。李贽曾试图去寻找这样一种转折点去适应当时社会发展的需要,但他的学说具有一定的偏激与不足,他采取的只是修修补补的方法,而未能深入到问题的症结所在,他未能创造一种不完全依靠伦理来治国的思想体系,其主要原因还是当时的社会过于复杂且专制影响已经侵入骨髓。政府的施政方案是依照道德的指导,李贽的标准又过于简单、肤浅,是不能满足社会发展需要的。
在伦理道德至高无上的年代,不论是人际交往还是治国理政首要考虑到的是伦理纲常。而道德问题从上至下落实到具体问题之时,就需要从下至上围绕道德来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,可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却不能仅仅依靠几封奏折来协调。中国几千年来的伦理纲常的轮廓几乎未曾改变,而历代统治者几乎沿用相同的道德标准,并把这些标准付诸实践,虽然不同时代有人质疑过这一标准,但都未能触及封建专制的底端。所以,黄仁宇说。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统治都惯于用伦理道德来取代法律,这才是问题之所在。